各位兄姊們:
我們正處在一個臺灣歷史的關鍵點上!
1947年2月28日,是一個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日子,記錄著一段國家 機器為確保香菸專賣而對人民非法施暴的歷史。從此之後,菸草的耕種、製造、販賣、消費和利益,就一直和國家機器有著難分難解之關係。即使政權二度輪替、即 使洋菸開放進口、甚至受難者之名譽已獲平反,但是菸草產業在政治與經濟之間錯綜連結的本質,依舊未變。
2009年2月28日,就在悲劇過 後的52年整,「反禁菸自救聯盟」舉辦發行人登記與會員登記,即將邁向社會團體的運作形式。這是何等重大的使命,又是何等光榮的時刻:我們正在參與歷史, 要在衛生政策的「政治力」和菸草貿易的「經濟力」之外,號召公民社會更多元的「社會力」,藉此匡正現今與政經勢力已經勾結、並以都市中產階級為主流的偽反 菸運動,落實真正的共和理念。
然而,自從版大準時開放發起人及會員之網路報名以來,我們的同志可粗分為二類:第一種,是既有熱情也有準 備,並且多半早已投入;第二種,是雖有熱情卻無準備、甚至苦於不知從何準備,因而天天上聯盟網站旁觀猶豫者。就PP姐的觀察,這極可能是:許多兄姊仍不明 白我們為何要從網路聯盟到實體社團。經版大的交待,小弟撰寫此文以拋磚引玉,若有疏漏,煩請各位兄姊不吝指正、補充!
請至反禁菸自救聯盟報名!
- Feb 27 Fri 2009 00:30
我們為何要從「反禁菸自救聯盟」到「新樂園人權促進協會」?
- Feb 20 Fri 2009 03:57
反菸法西斯主義的四大危機
看了周義朗兄在3樓為我們張貼的衛生署回文,只見全篇避重就輕,破綻百出!
反駁1:禁菸既屬「多數公意」,就應先禁臺灣菸酒公司!
文中有云:依據晚近憲法學之理論,也具有客觀法效力的功能,是一種國家重要的「價值判斷」。所有基本權利加總,即成為一種「社會生活中共同的價值體系」。
那麼,臺灣菸酒公司便是第一個應該查禁的對象。莫再道禁止外國菸商違反WTO協定而作罷,臺灣菸酒公司是官股絕對主導,為何不能從自己的機關開始禁起?
反駁2:「多數」拒絕二手菸,並不等同「多數」拒絕人權!
- Feb 14 Sat 2009 01:52
痛的權利
讓我們為騷動的生命打開更多可能
讓我們不再只以常規和恐懼來排斥例外
我們不要"1984"
我們不要"美麗新世界"
給我真實的痛覺,而不是虛假的"健康"
- Feb 14 Sat 2009 01:49
電視公益廣告之2
在泰國曼谷機場,一對母子正在逛免稅商店.十歲大的兒子,遠遠看見遠方一個玻璃門區隔的小間
"咦?那不是在桃園機場幫我們提行李的哥哥嗎?"兒子第一次在國外認出"熟人",感到很興奮
"嗯...好像是呢!"
"馬咪,他們在幹嘛?"
"喔,他們在吸菸,那是吸菸區"
- Feb 14 Sat 2009 01:48
電視公益廣告之1
- 公園的一座涼亭裡,一群年輕男女正圍在石桌上的大蛋糕,好為其中一位女孩慶生
甲男:誰有帶打火機?
甲女:喂喂喂~~你是男生耶!男生通常會抽菸,怎麼向女生要打火機!?
乙男:喂喂喂~~什麼年代了啊!男生也不一定就抽菸好不好!
此時,一位原本坐在公園外人行道座椅的二十四五歲女子,叮叮咚咚地踩著高根鞋走向涼亭.背著夕陽的逆光下,遠遠地只見那純白的毛衣染上一層金黃...
- Feb 10 Tue 2009 02:43
董氏基金會竟然不能容忍要求禁售的聲音!
董氏基金會已經封鎖我的IP了!!
小弟用我的IP發表了什麼言論,以致於被封鎖呢?
粗口?沒有!誹謗?沒有!小弟只是以"誓死反菸者"的名義,要求董氏基金會公布財務來源,並且保證過去與未來都未接受健康捐補助,以利於全面禁菸的推動,結果,我的下場,就是被封鎖IP----不得發文,也不得回文!!
可見,健康是假的,捐卻是真的!!!!
- Feb 10 Tue 2009 02:05
反禁菸運動為何要堅拒和菸商結盟?
菸商的連結,千萬不能想!
還記得上次和小弟筆戰的那位(群)人嗎?當我提及不罰菸商、不停公賣、卻只以反人權的方式強制消費者,那位(群)親衛隊的打手就一直以「吸菸有利於菸商的利益」來迴避問題?
姊妹們!兄弟們!連結菸商是那些親衛隊玷污我們的話語,千萬不能請鬼拿藥單!若是早知對方混淆視聽的謬論會在此發酵,我絕對會在當天下班後補上這篇文 章。(我以為錯誤的邏輯不屑一顧,誰知竟如此無孔不入!)兄弟我分享一段自己的看法。若有糾正或補充,請同志們不用客氣,肝膽相照,直話直說!
這種法西斯主義的反動論述,是根據一段鼈腳且惡毒的演繹推理:
一、菸商的利益不是一個公共議題