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位兄姊們:
我們正處在一個臺灣歷史的關鍵點上!
1947年2月28日,是一個具有重大歷史意義的日子,記錄著一段國家
機器為確保香菸專賣而對人民非法施暴的歷史。從此之後,菸草的耕種、製造、販賣、消費和利益,就一直和國家機器有著難分難解之關係。即使政權二度輪替、即
使洋菸開放進口、甚至受難者之名譽已獲平反,但是菸草產業在政治與經濟之間錯綜連結的本質,依舊未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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看了周義朗兄在3樓為我們張貼的衛生署回文,只見全篇避重就輕,破綻百出!
反駁1:禁菸既屬「多數公意」,就應先禁臺灣菸酒公司!
文中有云:依據晚近憲法學之理論,也具有客觀法效力的功能,是一種國家重要的「價值判斷」。所有基本權利加總,即成為一種「社會生活中共同的價值體系」。
那麼,臺灣菸酒公司便是第一個應該查禁的對象。莫再道禁止外國菸商違反WTO協定而作罷,臺灣菸酒公司是官股絕對主導,為何不能從自己的機關開始禁起?
反駁2:「多數」拒絕二手菸,並不等同「多數」拒絕人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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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我們為騷動的生命打開更多可能
讓我們不再只以常規和恐懼來排斥例外
我們不要"1984"
我們不要"美麗新世界"
給我真實的痛覺,而不是虛假的"健康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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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泰國曼谷機場,一對母子正在逛免稅商店.十歲大的兒子,遠遠看見遠方一個玻璃門區隔的小間
"咦?那不是在桃園機場幫我們提行李的哥哥嗎?"兒子第一次在國外認出"熟人",感到很興奮
"嗯...好像是呢!"
"馬咪,他們在幹嘛?"
"喔,他們在吸菸,那是吸菸區"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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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公園的一座涼亭裡,一群年輕男女正圍在石桌上的大蛋糕,好為其中一位女孩慶生
    甲男:誰有帶打火機?
    甲女:喂喂喂~~你是男生耶!男生通常會抽菸,怎麼向女生要打火機!?
    乙男:喂喂喂~~什麼年代了啊!男生也不一定就抽菸好不好!
    此時,一位原本坐在公園外人行道座椅的二十四五歲女子,叮叮咚咚地踩著高根鞋走向涼亭.背著夕陽的逆光下,遠遠地只見那純白的毛衣染上一層金黃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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董氏基金會已經封鎖我的IP了!!

小弟用我的IP發表了什麼言論,以致於被封鎖呢?
粗口?沒有!誹謗?沒有!小弟只是以"誓死反菸者"的名義,要求董氏基金會公布財務來源,並且保證過去與未來都未接受健康捐補助,以利於全面禁菸的推動,結果,我的下場,就是被封鎖IP----不得發文,也不得回文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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菸商的連結,千萬不能想!
還記得上次和小弟筆戰的那位(群)人嗎?當我提及不罰菸商、不停公賣、卻只以反人權的方式強制消費者,那位(群)親衛隊的打手就一直以「吸菸有利於菸商的利益」來迴避問題?
姊妹們!兄弟們!連結菸商是那些親衛隊玷污我們的話語,千萬不能請鬼拿藥單!若是早知對方混淆視聽的謬論會在此發酵,我絕對會在當天下班後補上這篇文
章。(我以為錯誤的邏輯不屑一顧,誰知竟如此無孔不入!)兄弟我分享一段自己的看法。若有糾正或補充,請同志們不用客氣,肝膽相照,直話直說!
這種法西斯主義的反動論述,是根據一段鼈腳且惡毒的演繹推理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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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  表 人:陳遠(powershutg3)
發表時間:2009/01/12 03:48:3
1.煙酒皆由政府專賣,竟然同時立法防治
國家機器的角色究竟是道德象徵,還是營利機構?
2.若吸煙的確有害,來自於政府之專賣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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